供应链融资
国内保理业务
一、定义
指海南银行受让卖方的应收账款,并在此基础上为卖方提供保理融资、账款管理、账款催收和买方信用风险担保等一项或多项金融服务。
二、融资对象
在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签订商务合同合法主体资格的签约方(如政府机构、获授权的分公司等)。
三、功能和特点
1、多种融资方式,便于企业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品种,合理控制财务成本,改善财务报表;
2、期限可以突破单笔应收账款的金额和期限,降低企业资金管理的难度;
3、给买方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远期付款条件,拓展市场,增加销售;
4、买方的信用风险转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承担,收款有保障;
5、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负责,节约管理成本。
四、额度、期限、利率、计息
1、卖方保理融资额度内,单笔保理融资比例原则上不大于90%。应收类商票贴现业务不受此比例限制。
2、应收账款的收款须首先用于归还海南银行的保理融资本息。保理融资到期时,如买方尚未付款,经办行须要求卖方先自筹资金归还海南银行的保理融资本息。
3、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海南银行承担的风险、综合收益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确定。
五、申办条件
1、商务合同相关条款符合海南银行相关规定;
2、应收账款未到期且符合海南银行相关规定;
3、卖方须在海南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回款专户(即保理备偿户)和保证金账户;
4、卖方与主要买方之间的交易关系是连续的;
5、买、卖双方均具2年以上的连续经营纪录,信用记录良好(包括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信用记录);
6、海南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申办程序
1、向海南银行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2、经海南银行审慎调查,审核同意,落实条件,签定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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