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委托贷款

一、定义

  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海南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由海南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二、融资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功能和特点

  1、企业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方指定借款人;

  2、贷款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及借款人违约金的计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商议确定、办理。

四、额度、期限、利率、计息

  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及借款人违约金的计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

五、申办条件

  1、委托人及借款人需在在海南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

  2、委托人不得为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担保公司;

  3、借款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海南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申办程序

  1、委托人和借款人就贷款条件达成一致后,共同向海南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

  2、经海南银行审慎调查,审核同意,落实贷款条件,签定相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