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建设贷款

一、定义

  指海南银行向承担海洋经济相关项目建设职能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滩涂资源开发利用、港口建设、临港产业园区建设、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项目建设的贷款。

二、融资对象

  依法成立,承担海洋经济相关项目建设职能,按商业化规则运作的企、事业法人。

  符合国家政策及监管要求,通过与项目业主签订协议,以PPP方式承建海洋经济建设项目的企业法人。

三、功能和特点

  1、有效落实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政策;

  2、支持海洋经济项目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增加企业市场拓展的能力,减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压力。

四、额度、期限、利率、计息

  1、贷款金额综合考虑项目实际需求、借款人和项目风险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75%;

  2、贷款期限应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期、交付期(或投产期)和还款资金来源确定,不得超出海域使用权期限,且贷款到期时海域使用权剩余期限应在10年(含)以上。原则上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3、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贷款风险、资金成本、综合收益、市场竞争等因素,在符合人民银行及海南银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定价。

五、申办条件

  1、在海南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符合海南银行信用评级的基本需求;

  3、对于采用PPP方式建设的项目,借款人为PPP项目承建方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资金实力雄厚、项目经验丰富、与海南银行合作关系良好;

  4、借款人股权关系清晰,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财务制度规范;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如为新设项目法人,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

  6、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7、海南银行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六、申办程序

  1、向海南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

  2、经海南银行审慎调查,审核同意,落实贷款条件,签定相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