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意向类金融产品

一、定义

  承诺类金融产品包括贷款承诺函、银行信贷证明;意向类金融产品包括有条件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书、合作协议。

二、使用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经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三、功能和特点

  承诺类、意向类金融产品可向客户提供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融资支持意愿的信贷事项。

四、申办条件

  1、在海南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项目规划合理且落实,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

  3、海南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申办程序

  1、向海南银行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2、经海南银行审慎调查,审核同意,落实相关条件,出具相应协议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