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通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1月24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2025年定期存款的议案》,存款关联交易年度额度为5亿元,同意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市场定价原则与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融担基金)开展2025年定期存款业务。
二、交易对手情况
海南融担基金成立于2020年7月3日,注册资本5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福林,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酒店综合楼8-801。经营范围为融资再担保;借款类担保;发行债券担保;其他融资担保等。
本行为海南融担基金第二大股东,持股9.80%,并派出一名董事,对海南融担基金的经营政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故海南融担基金属本行关联方企业。
三、定价政策
上述2025年存款类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本行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与海南融担基金预计新发生的年度存款关联交易金额5亿元,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以上。
五、关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与海南融担基金办理2025年定期存款额度于2025年1月23日提交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第三次通讯会议审查通过,2025年1月24日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通讯会议批准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的书面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通告。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发布日期:2025-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