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通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7月28日,本行按照审批和授权程序,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融担基金)开展1500万元存款类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已纳入《关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客户2025年存款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同意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进行定价,最终签订的定期存款利率不得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海南融担基金成立于2020年7月,已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海南省唯一的省级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法人杨福林,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51000万元,其中海南省财政厅出资40000万元,持股78.43%,为控股股东;本行出资5000万元,持股9.80%;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出资5000万元,持股9.80%;海南信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1.96%。 由于本行出资5000万元,持股9.80%,为海南融担基金的第二大股东,且本行派出1名董事,对海南融担基金的经营政策有施加重大影响,故海南融担基金属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业务发生前,本行海南融担基金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上季度末资本净额比例5%以上本次涉及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金额1500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2025年第二季度末资本净额比例为0.16%,业务发生后,累计交易金额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比例每累计达到1%以上

  五、关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5年6月,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第七次通讯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客户2025年存款类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属于本行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内。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履行了有关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的书面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通告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818

 

发布日期: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