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一、定义

  指海南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

二、融资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

三、功能和特点

  解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融资需求;额度可以一次使用或循环使用、期限灵活、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四、额度、期限、利率、计息

  1、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和预期变化,在合理估算营运资金总量和缺口的基础上,结合经营规模、业务特征、营运效率、自有及自筹资金、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2、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3、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贷款风险、资金成本、综合收益、市场竞争等因素,在符合人民银行及海南银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定价;

  4、流动资金贷款可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或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采取分期还本付息还款方式的,根据预期现金流确定还本付息的期数及每期还本付息的金额。

五、申办条件

  1、在海南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和海南银行的信贷政策;

  3、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

  5、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6、海南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申办程序

  1、向海南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

  2、经海南银行审慎调查,审核同意,落实贷款条件,签定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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