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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议存款

  协议存款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行与中外资保险公司、社保基金、邮政储蓄银行等法人或法人授权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约定存放利率办理的一定期限、一定金额以上的存款业务。

办理指南

  协议存款只允许人民币办理,采用转账方式存入,金额起点根据存种有不同规定。

  1.客户与开户网点签订“协议存款合同书”,将办理协议存款的款项划转到开户行;

  2.开户行审核通过后开具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3.客户只允许到开户网点办理协议存款结清、部分提前支取业务,且只能采用转账方式办理。客户办理协议存款全部提前支取时,应由存款单位出具公函说明原因,支取利率为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或合同约定利率,结清存单。办理部分提前支取时,对存入的协议存款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利率或合同约定利率计息,剩余部分达到协议起存金额的按留存金额重新开具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新开具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存入日期和利率为原存入时的日期和利率。如剩余金额不足协议起存金额的,必须做全部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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