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关于存量单位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的规定,我行将于即日起执行存量单位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与识别工作,请您于2018年6月30日前持有效证明单位受益所有人的文件,到贵单位账户开立营业网点办理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
一、存量单位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需提供以下材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采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办理的,还需另外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中需提供的表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一)公司类客户:需提供公司章程、《受益所有人情况说明》、《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
(二)合伙企业类客户:需提供合伙协议、《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经营农林渔牧产业的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等客户:需提供《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
《受益所有人情况说明》、《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式样由我行提供。
二、存量单位客户为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国际组织使领馆(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及办事处等机构及组织)的无需识别受益所有人。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您与客户经理联系或致电我行24小时服务电话0898-96566。
特此公告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发布日期: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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