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通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3年12月14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通讯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新增5亿元担保合作额度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市场定价原则与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融担基金)开展5亿元担保业务合作,敞口授信余额占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末资本净额5.77%。
二、交易对手情况
海南融担基金成立于2020年7月,已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海南省唯一的省级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法人杨福林,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51000万元,其中海南省财政厅出资40000万元,持股78.43%,为控股股东;本行出资5000万元,持股9.80%;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出资5000万元,持股9.80%;海南信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1.96%。
由于本行出资5000万元,持股9.80%,为海南融担基金的第二大股东,且本行派出1名董事,对海南融担基金的经营政策有施加重大影响,故海南融担基金属本行关联方企业。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对海南融担基金担保合作额度项下的敞口授信余额为4.84亿元,占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末资本净额5.77%;对其所在集团关联方敞口授信余额4.84亿元,占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末资本净额5.77%。
五、关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本行对海南融担基金新增5亿元授信额度于2023年11月8日经贷审会审批同意,2023年12月13日提交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讯会议审查通过,2023年12月14日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通讯会议批准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的书面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通告。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发布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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