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通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3年12月14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通讯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同业关联方海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同业存款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市场定价原则与海马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财务)签订《同业存款统一交易协议》,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三年。
二、交易对手情况
海马财务成立于2008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95,000万元,注册地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牛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卫。是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领域涵盖成员单位间存贷、结算、融资、消费信贷等多种类金融业务。海马财务持有本行12%股份,故海马财务属本行关联方企业。
三、定价政策
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与海马财务约定合作期限内存放于本行的存款(不包含活期存款)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
五、关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本行与海马财务签订《同业存款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于2023年12月13日提交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讯会议审查通过,2023年12月14日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通讯会议批准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的书面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通告。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发布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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