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关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及监管要求,现就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及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受理渠道
如您认为您的信用报告中,由我行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前往异议所涉业务经办机构线下办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填写相关材料后提出征信异议申请。如不清楚业务所属机构或经办客户经理,请致电客服热线96566咨询。
二、受理流程
(一)个人征信异议
1.个人客户直接向我行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2.个人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二)企业征信异议
1.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2.委托经办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三)其他证明材料
1.对于基本信息有异议的,需提供基本信息错漏相关证明资料。
2.对于基本信息以外的信用信息有异议的,需提供信用信息错漏相关证明资料,比如贷款合同、借据等。
3.对于披露、不良信息等有异议的,需提供不良信息错漏相关证明资料,比如还款记录等。
我行将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的20个自然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向您反馈异议回复函。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如有疑问,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业务经办机构,或致电客服热线96566。
特此公示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发布日期: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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