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据类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一、定义
指商业承兑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即贴现申请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并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
二、融资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三、功能和特点
1、商业承兑汇票的合法持有人可在汇票到期之前持票申请贴现;
2、节约企业资金成本,增强资金流动性。
四、额度、期限、利率、计息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纸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贴现利率综合考虑风险、资金成本、综合收益、市场竞争等因素,在符合人民银行及海南银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定价;
3、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期限及利息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申办条件
1、在海南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
2、经有权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3、信用等级符合海南银行相关规定;
4、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关系;
5、持有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商业承兑汇票;
6、海南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申办程序
1、向海南银行提交贴现申请及相关材料;
2、经海南银行审慎调查,审核同意,签定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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