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据类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
一、定义
指海南银行作为承兑人,根据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的申请,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
二、融资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办理低信用风险承兑业务。
三、功能和特点
1、无金额起点限制;
2、对于购货方而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无须付现,即完成了货款的支付,等于从银行处获得了一笔成本较低的资金;对销货方而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也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
3、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四、额度、期限、利率、计息
1、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银行承兑汇票年累计签发金额结合承兑申请人前12个月或上年度销售收入情况而定;
2、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低信用风险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评级A级(含)以上客户办理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保证金缴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承兑金额20%。
五、申办条件
1、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合法、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背景;
3、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
4、能够提供符合海南银行规定要求的保证金及担保;
5、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应与海南银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6、海南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申办程序
1、向海南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
2、经海南银行审慎调查,审核同意,落实相关条件,签定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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