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

一、定义

  指海南银行向借款人发放,专项用于借款人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以政府支付的房屋资金、合理利润或借款人其他资金来源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

二、融资对象

  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政府授权具有保障性住房经营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

三、功能和特点

  为我省保障房建设提供融资,贷款期限相对较长,用于解决收购、长期租赁或自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廉租房项目过程中的融资需求。

四、额度、期限、利率、计息

  1、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80%;

  2、公租房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15年,其他保障性住房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3、贷款利率执行国家对保障房贷款的利率优惠政策,同时综合考虑贷款风险、资金成本、综合收益、市场竞争等因素,在符合人民银行及海南银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定价。

五、申办条件

  1、在海南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获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或授权从事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及运营的相关资格;

  3、企业经营、财务、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具有一定的房地产开发经验,要求开发商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5、项目资本金符合海南银行要求;

  6、海南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申办程序

  1、向海南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

  2、经海南银行审慎调查,审核同意,落实贷款条件,签定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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