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一、定义

  指海南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贷款。

二、融资对象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并经政府授权从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设立的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专营机构,或按政府相关规定从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三、功能和特点

  解决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对城市中原有房宅、工矿、商贸、城中村等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项目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的融资需求。

四、额度、期限、利率、计息

  1、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80%;

  2、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3、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贷款风险、资金成本、综合收益、市场竞争等因素,在符合人民银行及海南银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定价;

  4、短期贷款可采用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中、长期贷款,还款期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

五、申办条件

  1、在海南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项目符合国家环保、产业、土地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核准、准入文件;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已纳入政府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批准文件;

  3、项目涉及原有房屋拆迁和拆迁居民安置的,拆迁、安置、补偿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屋拆迁许可文件;拆迁户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率符合海南银行要求;

  4、项目资本金符合海南银行要求;

  5、企业经营、财务、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6、具有的房地产一定的开发经验,要求开发商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7、能提供海南银行认可的担保;

  8、海南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申办程序

  1、向海南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

  2、经海南银行审慎调查,审核同意,落实贷款条件,签定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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